全体党员干部职工:
春草渐绿,清明将至;壮乡欢歌,“三月三”临。在这缅怀先烈、慎终追远,以及民族传统节日即将到来之际,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特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温馨提醒:恪守纪律底线,廉洁过清明;弘扬文明新风,文明寄哀思,共同度过一个风清气正、文明祥和的节日。
节日纪律“十个严禁
一、严禁公车私用
严禁公车私用,或以任何名义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开展私人祭扫、踏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二、严禁违规报销
严禁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祭扫、探亲、出行等交通费、住宿费、停车费等相关费用。
三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
严禁违规公款吃喝,或以民俗活动、工作接待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,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等活动。
四、严禁收送礼品礼金
严禁借祭扫、过节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消费卡、名贵特产等财物。
五、严禁铺张浪费
严禁在祭扫、节庆活动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铺张浪费,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。
六、严禁借机敛财
严禁以祭祀名义违规修建豪华墓园、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。
七、严禁违规发放福利
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或其他福利。
八、严禁酒驾等违纪违法行为
严禁纵酒酗酒、酒驾醉驾、参赌涉赌等违纪违法活动。
九、严禁封建迷信活动
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及低俗祭祀活动。
十、严禁擅离职守
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要求,严禁值班人员空岗、脱岗,确保值班电话畅通、应急处置到位。
莫道清明皆细雨,常拂心尘方见晴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,自觉抵制陈规陋习,带头弘扬文明祭扫、节俭过节新风,争当清明时节“清廉人”,共同营造气清景明、心清行廉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。
中共